集体谈判工资理论,亦称“集体交涉工资理论”。认为短期工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市场上资方与劳动者之间通过集体谈判所达成的条件的理论。19世纪后期,随着西方国家工会组织的日益强大而形成。工资的变动中存在一种“强制性比较”的效应,即某一行业或企业的工人总是以其他可比较行业或企业工人的工资作为参照物来判断自己的工资是否公平合理。当一类工人增长工资,与之相近的另一类工人的工资也应获得同样提高,而不管其经济后果如何。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也将以此为由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谈判的结果取决于国家当时的经济状况以及双方力量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