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价格指数
反映城乡集市贸易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指标
集市贸易价格指数简称“市价指数”。反映城乡集市贸易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指标。分城乡、按月按年编制。农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包括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两部分。其中,消费品部分统一分为粮食、食用植物油、鲜菜、干菜、肉禽蛋、水产品、鲜果、干果、日用杂品、柴草、其他等十一个小类农业生产资料部分统一分为饲料、小农具、幼禽家畜、大牲畜、竹木材等五个小类。在各小类中,又由各地参照物价统计商品目录,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集市上成交量较大的商品作为代表商品。城市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只包括上述各类消费品,不包括农业生产资料。所采用的价格是集市贸易平均价。月平均价根据月中各次调查价格用简单算术平均法求得; 年平均价一般是在月平均价的基础上用集市贸易成交额加权平均求得。集市贸易价格指数用加权调和平均指数公式计算。
中国分别编制城市和农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农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包括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两大类商品的价格指数,前者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鲜菜、干菜、肉禽蛋、水产品、鲜果、干果、日用杂品、柴草等小类商品的价格指数;后者包括饲料、小农具、幼禽家畜、大牲畜、竹木材等小类商品的价格指数。城市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只计算消费品价格指数,包括的对象与农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中的消费品价格指数相同。
集市贸易价格指数根据集市贸易主要商品的平均价格,以成交额为权数,按加权调和平均数公式计算。其公式为:
式中噖为集市贸易价格总指数;K为个体指数(或类指数);∑p1q1为按集市贸易主要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的成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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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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