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检验
进出口检验术语
集装箱检验是指商检机构对集装箱货物积载、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装箱鉴定和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拆箱鉴定工作。还包括集装箱承租鉴定、集装箱退租鉴定、集装箱货物残损鉴定和单独受理的集装箱清洁、密封、冷藏效能鉴定。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四章关于集装箱检验规定
(1)集装箱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2)集装箱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依据
(1)《们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
(2)《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中有关罐式危险品运输集装箱的有关规定;
(3)《1972年国际集装箱运输关务公约》;
(4)我国船检局和船级社的《集装箱检验规范》;
(5)有关集装箱的国际标准
中国船检局于1991年12月15日颁布实施《集装箱检验规范》,它满足《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国际船运货物集装箱和国内水陆联运的货物集装箱,以及其他集装箱。
1996年中国船级社在1991年的《集装箱检验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编写新的检验规范,其中纳入了现行ISO 1496-1系列集装箱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类通用集装箱的内容修正案和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有关要求的内容,也参考了1991年规范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等。
中国船级社的《集装箱检验规范》主要包括:一般规定、检验、技术要求、检查和试验、标志等。
主要目的
在海上货物运输高度发达的今天,集装箱的使用已经司空见惯,相应的集装箱的检验工作也十分普遍。集装箱检验的目的主要在于确定集装箱的安全使用,避免和防止货损的发生。
具体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用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集装箱应当符合国际集装箱规定。集装箱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做好集装箱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定期进行集装箱检验,以保证提供适宜于货物运输的集装箱。否则,因集装箱管理不善造成货物损坏或短缺的由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对装运粮油食品、冷冻品等易腐食品的集装箱,还须经过商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过程
集装箱制造厂在投人生产前,首先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样箱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给相应的“样箱证书”,制造厂按样箱质量标准和批准的资料进行批量生产,然后对集装箱进行制造检验,合格的集装箱发给相应的集装箱证书并打上规定的标记。
使用中的集装箱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8 17:11
目录
概述
规定
依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