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玉春
广东省阳江市委副书记
雷玉春,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贵州平坝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 成都地质学院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8.07-1989.08 广东省二O二地质队工作
1989.08-1992.11 广东省省二0二地质队物探分队党支部书记兼副分队长(副科级)
1992.11-1993.07 广东煤田地质局穗嘉公司工程物探部主任(副科级)
1993.07-1996.11 广东省二0二地质队副队长(副处级)
1996.11-1997.02 清远市城建测绘队副队长(正科级)
1997.02-1998.02 清远市城建测绘队党支部书记
1998.02-2000.12 清远市城建测绘队队长(正科级)
2000.12-2003.03 英德市副市长
2003.03-2006.11 英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2.09-2005.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11-2008.06 清远市市政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06-2012.02 清远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2-2016.11 连南瑶族自治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11-2017.01 连南瑶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1-2021.08 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08- 阳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现任广东省阳江市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卢一先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建设、“三农”、乡村振兴和群团工作,协调农口工作,分管市委农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联系市政协党组。
职务任免
2021年8月19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雷玉春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1年12月25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阳江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雷玉春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人物事件
2018年6月底,因清远市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给予清远市副市长雷玉春党内警告处分。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19:52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