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高飞,男,汉族,1970年01月出生,湖南省常宁市人,大学学历,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6.11——1989.12,常宁县大堡乡团委书记、司法助理、企业办主任
1989.12——1990.12,常宁县大堡乡副乡长
1990.12——1991.12,常宁县麻洲乡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1991.12——1993.03,常宁县麻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3.03——1997.04,共青团常宁市委书记
1997.04——1998.03,共青团衡阳市委机关党支部负责人
1998.03——1998.06,共青团衡阳市委联络部部长
1998.06——1998.08,共青团衡阳市委青工、联络部部长
1998.08——2002.09,共青团衡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2.09——2006.07,中共衡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7——2008.05,中共衡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2008.05——2008.06,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候选人
2008.06——2013.06,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13.04——2016.07,中共祁东县委书记
2016.08——至今,湖南省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1995.10,湘潭大学行政专业自考毕业)
(1991.09——1994.07,湖南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员)
(1994.08——1996.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员)
(1996.08——1998.08,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专业学员)
(2004.09——2007.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员)
2022.03——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局长。
职务任免
2016年07月30日,祁东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因工作需要,雷高飞同志不再担任祁东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6年08月30日,决定任命:雷高飞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7年4月20日,衡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任命雷高飞同志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22年3月,衡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雷高飞为衡阳市财政局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