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流亡在美国的爱尔兰革命组织“芬尼亚社””对霍兰的潜艇研制提出了要求:所建造的潜艇,大到足以能有效地进行作战,小到使其能够塞进特制的商船船舱。这样,这种载有潜艇的特殊商船可以装成民船的模样横渡大西洋。当遇到敌舰后,特殊商船将潜艇放出以攻击敌人。
按照这一特殊要求,1881年,霍兰建造成功他的第二艘
潜艇,命名为“霍兰-2”号,它又称“芬尼亚公羊”号。该艇长约10米,排水量19吨,装有一台11千瓦的内燃机。为解决纵向稳定性问题,霍兰为潜艇安装了升降舵。同时,他还在艇上安装了一门加农炮,使得“芬尼亚公羊”号潜艇既能在水下发射鱼雷,又能在水面进行炮战。“芬尼亚公羊”号的建成给公众以极大的鼓舞,在潜艇发展史上也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霍兰-2”号潜艇,艇长10米,排水量19吨,艇上装有内燃机。为了保持下潜时的稳定,艇体上装有升降舵。同时,在潜艇上装备了气动加农炮,能在水下发射鱼雷,使潜艇成为“水下炮艇”。
但是,“霍兰-2”号建成后,没有达到预定目标。它发射的鱼雷在水下只能航行几米,就破水而出,无法攻击敌人军舰。但是,作为第一艘火炮潜艇,它在潜艇发展史上留下了记录。
“霍兰-2”号的失败,使“芬尼亚社”组织对霍兰失去了信心,对他停止了资金支持,还拿走了他正在研制的第三艘潜艇。发明家霍兰并不气馁,他在朋友支持下又设计、建造了第四艘潜艇。但是,这艘潜艇下水时出了事故,好不容易建造的潜艇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