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
青岛市政府机构
青岛市司法局是青岛市人民政府部门,设10个职能机构,承担青岛市监狱管理工作等责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监狱管理工作责任,制定监狱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监督监狱的执法活动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青岛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根据省司法厅的委托,承担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申报司法行政所需行政事业经费计划并监督使用;监督管理监狱和劳教所国有资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改革工作。
(十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区(市)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设10个职能处室(部):
(一)办公室(挂监狱劳教信息网络管理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调研、宣传、统计、信访、督办、外事、法制、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监所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监狱工作管理处
贯彻执行有关监狱管理和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市属监狱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掌握押犯动态,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监狱对罪犯实施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监督监狱落实罪犯生活和物资供应标准,指导监狱押犯医疗卫生工作。
(三)劳教工作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劳教所的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场所警戒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劳教所的执法活动和对在教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监狱劳教生产管理处
指导、管理市属监狱劳教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指导监狱劳教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监狱劳教所的基本建设和投资计划,负责监狱劳教所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监察市属监狱劳教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社区矫正工作处
指导、监督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实施情况;提出社区矫正人员的减刑、解除矫正、收监等司法奖惩建议。
(六)法制宣传处(挂监狱劳教法制教育处牌子)
承担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法治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狱、劳教所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层工作处(挂监狱劳教社会工作指导处牌子)
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监狱、劳教所社会化教育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聘、考核、培训工作。
(八)法律服务管理处(挂监狱劳教法律服务处牌子)
依法监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根据省司法厅的委托,承担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初审及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监狱、劳教所服刑在教人员的法律事务咨询、民事代理、法律援助等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九)装备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
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监狱劳教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规定监督监狱劳教企业生产经营收益的使用;审查、编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车辆、设备采购计划;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服、警用车辆的采购和配编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
(十)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副局级)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内设组织处、人事处。
1.组织处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教育、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评先树优、典型宣传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统战、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督办局党委决定的事项。
2.人事处(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
负责权限内的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衔评授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队伍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青岛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办理人员出国(境)政审手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区(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警纪督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人员编制
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81名,工勤人员编制8名。其中:书记、局长1名,监狱管理局政委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政治部主任1名,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局级);正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政治部副主任2名及其内设处处长2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政治部内设处副处长3名)。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地理位置
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邮政编码:266071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4 15:4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