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政府机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一 、
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分配、调 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拟订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审核区市机构改革方案。
四、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立、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区市之间职责分工。审核区市党政群机关副处(科)级及以上工作机构设置、调整事项。
五、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直属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审批区市增设事业机构、增加事业编制等事项。
六、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七、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指导和监督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对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
八、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行政机构编制处
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级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意见;审核市级党政群机关职责配置、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承担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立、调整审核工作;协调提出市直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意见。
事业机构编制处
承担市直属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属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形式、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区市机构编制处
承担区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区市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审核区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区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导乡镇机构改革。审核区市党政群机关副处(科)级及以上工作机构设置、调整事项;审核区市增设事业机构、增加事业编制事项。
监督检查处
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及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牵头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细则的行为;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及信息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处党支部被授予“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4 13:3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