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
职能介绍
统一入园条件和行政管理(以下称“四统一”) 3、制定青岛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产业化服务中介组织。 4、负责青岛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年检、审核工作,负责青岛高新区专利、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5、负责权限内青岛高新区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管理青岛高新区基础设施,负责青岛高新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综合服务工作。 6、编制青岛高新区财政税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研究制定青岛高新区财政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青岛高新区劳动人事、人力资源、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 8、负责青岛高新区干部管理、党建和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区内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9、负责各类统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对市派驻机构进行协调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对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南软件园、市北科技街、黄岛试验区等园区进行协调和指导。 11、承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能:
协助处理工委和管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接待、文秘、机要、信息、督查、保密、会议组织、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工委、管委内部规章制度;负责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发展研究和区内政策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负责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加挂机关党委牌子)
职能:
负责所属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党费收缴管理和干部培训、干部统计、党员统计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和外宣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港澳台与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机关党的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
职能: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计划、科技创新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专利、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研发机构、创业基地、创业平台和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创新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组织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负责科技合作交流、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对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南软件园、市北科技街、黄岛试验区等园区的日常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四、科技局(加挂知识产权保护局牌子)
职能:
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计划、科技创新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专利、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研发机构、创业基地、创业平台和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创新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组织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负责科技合作交流、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对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市南软件园、市北科技街、黄岛试验区等园区的日常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五、财政局(加挂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
职能:
负责拟订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编制、执行等工作;负责区内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等工作;负责区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区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内财务会计工作。
六、人事与劳动保障局
职能:
负责编制人事劳动、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规定;负责人才引进、职称评审、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合同的组织实施;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培训管理等工作。
七、建设局
职能:
负责协调、组织高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工程建设的管理,负责制订公用事业管理、服务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按照“四统一”要求,对高新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工作。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定点工作,参与区内财政年度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拟订。
八、 投资促进局
职能:
拟订区内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负责招商引资和投资服务的组织、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外招商宣传、形象策划与推介以及招商电子网络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与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机构和各投资贸易中介组织的联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1 10:04
目录
概述
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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