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青海省总工会成立于1950年6月10日。下辖8个市(州)总工会,43个县(市、区)总工会和3个行委工会办事处,29个省级产业(系统)工会,15个直属工会。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省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
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履行好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全省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协调,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措施草案的拟定;对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指导全省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州(地、市)及省级产业、直属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省级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全省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各产业、直属和地方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全省劳动模范以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提出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总领导
祁维正,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万平,省总工会挂职副主席
马文俊、余圈珠、惠缨、李芳实
王毅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省总机关的政务、事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组织协调省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做好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统计、信访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组织部
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市(州)及省级产业、直属工会的换届选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协管工作;加强全省工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财务部(挂资产监督管理部牌子)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省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批市(州)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总机关及
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全省工会财务和工会资产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部(挂青海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青海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承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推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协作、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工会对外(境)交流与合作工作。
权益保障部(挂青海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劳动争议等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工会帮扶救助、就业创业、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等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基层工作部(挂青海省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省工会“三基”建设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健全各级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宣传教育部
制定全省工会工作宣传规划,组织协调重点工作的宣传活动;负责职工群众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和“职工书屋”建设;负责职工志愿服务、职工志愿者协会的指导管理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经审会全体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对省总本级、市(州)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工会的经费审计工作;开展对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研究室
负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法规政策的调查研究;起草省总工会主要领导讲话和重要文稿工作;协调组织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青海工运》的编辑、交流工作。
网络和社会工作部
负责全省工会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会“互联网+”工作;培育网络工作者队伍,负责工会
网络舆情监控、风险防控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联系和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机关党委(挂机关纪委牌子)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省总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负责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工会工作。
青海省能源化工机冶工会
负责化工、能源、重工、机械、冶金行业工会工作。
青海省财贸工会
负责商贸产业、省级国税、地税、工商、海关、旅游等系统工会工作。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9月,青海省总工会研究室被授予“青海省改革创新奖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