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评价指标
在不考虑时间因素对货价值影响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现金流量计算出来的经济评价指标
静态评价指标是在不考虑时间因素对货价值影响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现金流量计算出来的经济评价指标。静态评价指标的最大特点是计算简便。
它适于评价短期投资项目和逐年收益大致相等的项目。另外对方案进行概略评价时也常采用静态评价指标。回收期法又叫返本期法,或叫偿还年限法,是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所需要时间的一种评价方法。对于投资者来讲,投资回收期越短越好,它是反映工业项目财务上清偿能力的重要指标。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但也应同时写明自投产开始年算起的投资回收期。在用投资回收期法评价某一方案的经济效益时,因为方案的各年收益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等,所以计算方法也有区别。在年收益相等的情况下,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可定义为:项目投产后用每年取得的净收益把初始投资全部回收所需要的年限。投资回收期作为评价指标,其主要优点是概念明确,计算简单。 由于它判别项目或方案的标准是回收资金的速度越快越好,因此在对投资进行风险分析中有一定的作用,即能反映出投资风险的大小,特别是在资金缺乏和特别强调项目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投资回收期指标尤为重要 。但是由于这个指标在计算过程中不考虑投资回收以后的经济效益,不考虑项目的服务年限等,因此不能全面地反映项目在整个寿命期内真实的经济效益,只能做为项目评价中的辅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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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3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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