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是指依照民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备公司设立条件的企业,公司均为企业,但企业并非都是公司。在法律理论中,一般把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公司仅为企业的一种。除公司企业之外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形式以及合作社,均属此类。它在设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设立行为的性质,适用法律及财产性质、责任,机构设置等方面均不同于公司企业。
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记于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