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法
法学名词
非常法是指因战争或动乱等紧急情况的发生而颁布的法律。
非常法:“平时法”的对称。具有临时性、紧迫性、效力权威性的特点。它们实施可能暂时中止全部或部分平时法的效力。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也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它有效的合理界限应以紧急情况的存在和需要为准,一旦这种情况消逝,就应终止其效力。任何不以紧急情况的实际存在和需要为依据的非常法都是违背法治原则的。这样的非常法是实行专制独裁统治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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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3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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