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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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是由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于2016年2月13日起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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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详见参考链接公安部官网),2016年2月13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期限为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建立背景
近年来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特别是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仅用以往取证方式处理不利于海量电子数据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投资人登记相关信息,便于投资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加快各地公安机关办案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和投资情况、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部组织建设了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
主要功能
该平台具备身份和投资信息登记、登记注意事项信息发布等功能,今后还将用于公安机关公告的其他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公安机关建议“e租宝”案件中未赎回资金的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以免延缓案件查处、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影响自身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信息登记不影响投资人依法行使报案的权利。
登记公告
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经营“P2P系列”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该案涉及投资人多、地域广泛、数据量巨大。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置,请投资人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现就“P2P系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P2P系列案件窗口),网址(网站地址:详见参考链接公安部官网)
二、登记期限: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投资P2P系列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人。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及投资的具体信息(详见平台该案登记事项)。
五、登记及核对时效: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
六、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本平台及时、全面、如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为便于系统统计、准确核对、提高效率,建议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也在网上登记信息;
3、公安机关如需就有关事项与投资人电话联系沟通时,将主动提供投资人网上登记的申报编号(此编号信息由公安机关及申报人掌握),以供投资人核对;
4、请投资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公安机关联系投资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给予的协助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5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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