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务技术成果
个人自行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自行研究开发的,不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也不是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该技术成果不是完成人在所在单位或其他组织承担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课题,也不是该完成人的岗位职责,而是完成人自行研究开发的。在此注意,不能以是否在业务时间进行科学研究作为区分标准。
2、完成该技术成果的资料、材料、设备等物资条件主要不是由本单位提供的,项目研究开发的全过程没有采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技术资料。如果实际利用本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资技术条件与完成该技术成果所需的物资技术条件相比,所占比例较小;或者虽然利用了单位的物资技术条件,但按照事先约定,返还资金或者缴纳使用费的,都不属于“主要利用本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资技术条件”。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即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订立技术合同,有权获得因使用或者转让该项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转让属于个人的非职务技术成果,是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参考资料
非职务技术成果及其转让使用权.北大法律信息网.2017-5-16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2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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