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案件
法律术语
非诉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
特征
内容
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
解决途径
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机关审判,又不必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通过法律人员进行诉讼外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提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特别程序之外,新增加的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实际上也属于非讼程序。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非诉案件有三种,即:第一百八十四、第一百八十五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第一百八十七、第一百九十和第一百九十一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新民诉法增添另外两种案件:第一百九十四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第一百九十六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2 20:10
目录
概述
特征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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