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属于传统上被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不属于批准使用的
新资源食品的、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也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卫生部
食品添加剂公告、
营养强化剂品种〔《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及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均为非食用物质。
卫生部近日重新汇总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同时公布相应检测方法。卫生部公布的这份名单中,包含共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卫生部曾在今年3月1日明确,公布的47种非食用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