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比例:1846年韦伯发表了他关于重量差别阈限的研究,系统地阐述了
差别阈限与标准刺激之间的关系,他指出,差别阈限与标准刺激成正比,并且差别阈限和标准
刺激的比例是一个常数,用△T/I=K这个等式表示。
韦伯根据实验指出,差别阈限和标准刺激的强度成正比,并且差别阈限和标准刺激的比例是一个常数。可以用 △T/I=K这个公式来表示。在这里△T为差别阈限,I为标准刺激的强度,K为小于1的一个常数称为韦伯比例。
第一,两点阈限。韦伯用实验方法测定皮肤上两步辨别刺激的准确度,提出了两点阈限的概念。他利用类似圆规的仪器刺激被试者的皮肤,并逐渐加大圆规的角度,直到被试者清楚地说出是两点刺激而不是一点刺激时,这个阈限值就叫做两点阈限。
亦称“对数定律”或“
费希纳定律”。1860年费希纳在韦伯定律的基础上提出的说明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间关系的定律,即感觉量的大小与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正比。
费希纳的研究指出了韦伯发现的事实,因为韦伯只是指出刺激和感觉的比例关系,没有涉及感觉的强度和身心关系的问题,而费希纳进一步指出刺激强度和感觉强度之间存在着一种对数关系。用公式表示:S=klog I+ C,其中S为感觉量,k、C为常数,I为刺激强度(物理量)。故刺激强度的变化和它所引起的感觉变化之间是非线性的关系,感觉的变化要比刺激强度增长慢。当刺激强度按几何级数增加时,感觉强度只按算术级数增加。该定律在许多感觉领域的研究中得到了验证,但它只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此定律是西方心理学史上一大贡献,可与伽俐略发现杠杆定律与落体定律相媲美。
韦伯分数告诉我们:必须在最初重量的基础上再增加或减少它的2%,才能觉察出它比最初重量的差别。值得注意的是,大量实验证明,韦伯定律只是在中等强度的刺激范围内才是适用的。在刺激过强或刺激过弱(接近绝对阈限)时都不适用。
韦伯是第1个发现感觉对于外在刺激物及二者具有相互依存性的人。这说明在感觉这个心理学家的领域内,不仅可以用经验来检验,而且可以用数学公式来加以表示,这一发现激起了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感觉过程的浓厚兴趣,从而建立了心理物理学,所以韦伯定律在心理学史上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