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璹,字君玉,
卫州汲(今河南
卫辉)人,宋代名臣,曾任梓州路(今川东、南大部分地区,含金堂)转运使。后人为纪念韩璹功绩,就用他的姓氏命名了这片水域,称之为“韩滩”。
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璹首建并纲减役之制,纲以数计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省役人五百。又请裁定诸州衙簿,于是
王安石言:“璹所言皆久为公私病,监司背公养誉,莫之或恤,而独能体上意,宜加赏。”乃下褒诏,且赐帛二百。
入为盐铁副使,以
右谏议大夫知澶州。坐失举,降太常少卿。河决,昼夜捍御。
宋神宗念其劳,复故官太中大夫,判将作监,转正议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七。
璹吏事绝人,阅按牍,终身不忘,
澶州民怀思之。他日,郡守或欲有所为,民必曰:“此已经韩太中矣。”以故辄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