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昌(1123年-1195年),字泰之,
南宋学者,安徽省黄山市
休宁县(今洪里乡)人。程大昌十岁能写文章,绍兴二十一年赵逵榜进士,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除太平州教授。绍兴二十七年( 1157年),召为大学正。绍兴三十年(1160年)试馆职,为秘书省正字。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孝宗即位,迁著作佐郎。淳熙二年(1175年)召为秘书少监。淳熙三年(1176年)权刑部侍郎,升侍讲兼国子祭酒,兼给事中。权吏部尚书。淳熙七年(1180年)知
泉州,有惠政,迁知建宁府,光宗嗣位,徙知明州。绍熙五年(1194年),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庆元元年(1195年)卒,谥文简。著有《易原》、《禹贡论》、《诗论》、《雍录》、《北边备对》、《演繁露》、《考古篇》、《易老通言》。《程文简集》20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