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卫生局是顺义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起草本区卫生方面的政策、规章等文件草案;制定并实施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制定技术规范、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发展目标和服务标准。
(三)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管理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的卫生;组织制订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工作。
(四)制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
(五)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管理医疗机构,制订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实施细则、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七)拟订实施本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科技攻关、医学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八)制订关于实施本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十)组织协调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推进除四害、讲卫生,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村镇工作。
(十一)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和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区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区重大抢救。
(十二)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应用质量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
(十四)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纪检信访室
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情况
受理单位检举、申诉并进行初核
协助党组抓好反腐败和党内廉政工作
监督检查系统党内廉政职责制落实情况
监督协调单位研究制定预防腐败的制度和措施
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本机关的日常政务、上传下达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和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及外事工作;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工作;
负责社团管理及局直属单位献血工作;
组织、指导和管理统战工作;
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车辆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工作;
负责卫生统计工作。
政工科
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全局性综合材料、专题材料;
负责公文处理、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负责党务、思想政治、新闻宣传、信息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
起草有关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本部门制定的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核;
负责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检查监督工作;
承办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组织行政处罚听政工作。
医政科
负责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负责医疗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注册;
拟定和实施医疗、护理、医技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
负责医师执业资格、护士资格认定和管理;
负责大型活动医疗保障、重大医疗急救、医疗事故处理工作;
负责医学科技发展和医学教育工作;
负责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的配备应用及制剂、药品的具体管理;
负责组织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
防保科
负责制定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研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政策,拟订卫生防疫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负责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的组织管理;
负责妇幼保健、残疾康复和精神卫生工作;
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负责本系统财务、固定资产和财务预算、核算、决算工作;
负责物价、收费管理及财务审计工作并提供审查、分析报告;
负责对财产的增值、保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和签证;
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分析工作;
负责专控商品购买工作;
对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及药品收支结余上缴返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人 事 科
负责贯彻落实干部、人事、职称、劳资和离退休政策;
负责本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负责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事信息化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员准入、智力引进和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工作;
爱卫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村改厕和创建卫生村镇工作;
负责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和执法工作;
负责区域内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普及卫生知识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卫生整体效果评价;
献血办公室
推行无偿献血制度,宣传、动员公民无偿献血;
制订并下达献血指标;
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
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
在辖区内实行血液的采、供、用的三统一管理;
负责本区血液调剂工作
负责对无偿献血本人及直系亲属用血实行规范管理;
全程办事代理受理室
负责本局范围内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答复、陪同服务等
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
负责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的核准
负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技术人员资质认证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资质认证的审批
负责卫生局涉及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和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的接待、咨询解释
负责政策法规咨询
负责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