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祖
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
顾念祖(1929.05-2018.3.24 ),男,汉族,江苏省常州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原督导员、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立法咨询员,离休干部。
人物履历
1948~1949年,在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7月肄业。
1949~1952年,任上海市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
1952~1955年,任上海市人民法院总务科、秘书科代理科长、秘书科科长。
1955~1958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研究员、副主任。
1958~1960年,下放金带沙农场劳动锻炼。
1960~1967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67~1968年,在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政法指挥部工作。
1968年,在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审理组工作。
1968~1971年,“文化大革命”受迫害,被下放上海萤光灯厂劳动。
1971~1974年,在上海市公检法审理组、上海市公安局审批办公室工作。
1974~1979年,任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公安处负责人。
1979~1983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中共党组成员。
1983~1985年,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共党组副书记。
1985~1988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共党组副书记。
1988~1992年,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1992~1993年2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3年2月~1996年2月任上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6年2月后,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
1996年7月离休。
1998年~200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咨询委员会委员。
中共上海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逝世
2018年3月24日6时38分,顾念祖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89岁。
人物评价
顾念祖同志为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奋斗了近七十个春秋。上海解放时,参加了接管上海旧法院,投入到新中国成立后上海法院建设。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上海法院从“文化大革命”破坏后的迅速重建和不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任市高院党组副书记、中级法院院长,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市高院院长、党组书记,他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为上海法院的建设发展呕心沥血、励精图治,为维护上海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上海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努力。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发挥政法工作经验,为依法治市提供有力保障。离休以后,仍心系法院工作和国家法治建设,为法院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贡献心力。
顾念祖同志把毕生精力献身于新中国的政法事业。他襟怀坦白,忠诚正直,光明磊落,刚正不阿;他作风民主,待人友善,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他严于律己,艰苦朴素,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崇高的革命品质和宝贵的精神遗产,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仰。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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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