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有的国家称后备役。公民在
服预备役期间,按规定参加
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预备役是
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重要制度,也是战时快速实施
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在古代,中国已有预备役性质的制度。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载:“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即每户出一人为“正卒”服正式兵役,其余为“羡卒”服预备兵役。其后,不少朝代都曾实行过兵农结合的制度,丁男
忙时耕作,闲时练武,战时出征。清朝末期,将兵役分为常备兵、续备兵、后备兵三种,现役与预备役的区分更加明确。18~19世纪,法国、
普鲁士和
奥地利等国在重视
常备军建设的同时,先后建立预备役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欧洲各国普遍建立预备役制度,储存了相当数量的后备兵员。大战爆发后,奥地利从后备军派出4个师参加战争,德国从后备军派出29个师参加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许多国家走常备军与后备力量相结合的道路,更加重视预备役建设。
苏联在预备役建设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
管理体制,使预备役规模不断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建立预备役制度;1984年和1998年修正的
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使预备役有了新的发展。世界各国实行预备役制度的时间虽有先后,预备役的名称、组织形式和人员条件也有差异,但基本内容大体相同。主要是:①预备役的构成。预备役分士兵预备役和军官预备役。士兵预备役,由具备应召条件的,
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一定时间军事训练的公民和具有一定军事专业技术的人员等组成。军官预备役,由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军官、经过军事训练的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退伍士兵、培养
预备役军官的学校毕业的学员、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②预备役的年龄。
预备役士兵的年龄,多数国家从18岁开始,最高年龄为:中国、法国35岁,德国45岁,
俄罗斯50岁,英国55岁。预备役军官的年龄,根据职务和军衔的高低而定,通常比
现役军官的年龄大3~5岁,尉级军官最高40~50岁,
校级军官最高50~60岁,将级军官最高到65岁。③预备役的分类。根据战时动员的需要,按
预备役人员的年龄大小、在军队服役和受训的时间长短,以及专业
技术状况,分成两类或三类。第一类作为战时动员的首批对象,第二、第三类作为
持续动员的对象。④预备役的训练。根据预备役的类别、等级进行具体安排,确定不同的训练时间、内容和组织形式。⑤预备役的组织。基本上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编组型,预备役人员平时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编组、训练和开展活动,战时转为现役部队;第二种是非编组型,预备役人员平时不编组,只确定其征召后的服役部队和预任职务,按规定参加训练和各种活动。⑥
预备役登记。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由兵役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建立登记卡片和核对制度,发给预备役人员证件。⑦预备役的征召。由国家发布命令,规定征召对象、数量以及到达部队的时限等,由兵役机关具体组织实施。随着
现代战争的发展和对后备兵员
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世界各国将更加重视预备役建设,不断完善预备役制度,训练和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预备役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并逐步改善武器装备,不断完善预备役转为现役的机制,提高快速
动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