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违法犯罪是国家
司法机关与
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动员全社会参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手段,抑制、消除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避免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
预防违法犯罪不仅是为了防止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且也使可能违法犯罪的人收敛其行为,不致于造成恶果,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人类社会中自有违法犯罪现象起这种预防活动就已出现,但作为一门学科研究,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从1955年起,联合国每隔五年就要召开一次世界范围的预防违法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着重讨论预防违法犯罪的战略。许多国家的政治家、法学家、犯罪学专家提出了许多预防违法犯罪的理论、观点、方案、对策,措施,例如,有些专家认为,预防违法犯罪就是努力使人们易于养成守法的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习惯的特性和过程,改造现存预防制度或建立新的制度,从而完善人们所渴求的制度。有的把预防违法犯罪从理论上分为三个阶段: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防止违法犯罪后果扩大和防止违法犯罪人继续违法犯罪。也有的学者从微观角度提出,警察到达犯罪现场的快慢对预防违法犯罪有着重要作用,等等。导致违法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由于人们对该问题认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社会控制手段和预防措施不同,因此,预防违法犯罪的效果也有很大不同。在我国,根据社会制度的要求和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国家提出了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战略对策,其核心是预防违法犯罪。主要预防措施包括: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遏制住其嚣张势头;加强对服刑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的思想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有劣迹或有违法犯罪的人开展社会帮教;加强青少年的早期教育和预防;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及时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社会矛盾、防止激化;建立群防群治、治安联防网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为社会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把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等等。我国对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已取得巨大成效,这也为世界各国预防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借鉴的新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