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机构
派驻外国的政府代表机构
领事机构是由一国政府根据同另一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的特定城市,在一定区域内保护本国国家和本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政府代表机构。
定义
领事机构是由一国政府根据同另一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的特定城市,在一定区域内保护本国国家和本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政府代表机构。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在实践中,各国基本不设立副领事馆。
应用
外国驻华领事机构
中国驻外总领馆
亚洲
非洲
欧洲
北美洲
南美洲
大洋洲
相关解释
1.领事机构与外交机构的主要区别:(一)领馆一般只在接受国的领区内,执行各种由相关条约和法律所规定或依国际惯例所实行的领事职务;使馆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处理与接受国间的全部外交事务。(二)领馆一般只能与领区内的地方主管当局联系或办理交涉;使馆有权“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三)领馆一般仅限于保护本馆辖区内的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使馆保护接受国全境内的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四)领馆和使馆虽均有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职务,但两者在性质和层次上有差别。(五)领事官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得准予承办外交事务,而外交代表可同时执行领事职务。
2.领事保护与协助是指在国外的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当权益被侵犯或者需要帮助时,驻外外交机构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及提供协助的行为。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中国内地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3.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与协助
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官员在接到您的求助后,将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具体情形,在职责范围内为您提供必要协助,包括:
(一)如您正当权益遭受侵犯,领事官员可以向所在国有关部门核实情况,敦促其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并向您提供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渠道、建议及必要协助。
(二)如您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所在国采取措施,领事官员可以向所在国有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要求其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等,领事官员可以应您的要求或经您的同意,按照该国法律和有关双边或国际条约对您进行领事探视,了解您的相关需求,要求所在国有关部门给予您人道主义待遇并保障合法权益。
(三)如所在国审理涉及您的案件,如领事官员经研究认为确有必要,可以根据该国法律和有关双边或国际条约进行旁听,并要求所在国有关部门保障您的诉讼权利。
(四)如您的中国籍亲属在国外需要监护但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在您已经履行所在国必要法律程序后,领事官员可以向所在国有关部门核实及通报情况,敦促其依法妥善处理。
(五)如您因财物失窃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领事官员可以为您联系亲友、获取必要救济等提供协助。
(六)如您的中国籍亲属在国外下落不明,领事官员可以向您提供当地报警方式及其他获取救助的信息。所在国警方立案的,可以敦促所在国警方及时妥善处理。
(七)如您因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受伤,领事官员可以根据相关情形向所在国有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敦促其开展紧急救助和医疗救治,要求其依法公正妥善处理。
(八)如您的中国籍近亲属在国外意外死亡,领事官员可以为您按照所在国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提供协助,告知您当地关于遗体、遗物处理时限等规定,要求所在国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并妥善保管遗体、遗物。
(九)如所在国发生战争、武装冲突、暴乱、严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严重传染病疫情、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致使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领事官员可以敦促所在国采取措施保护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根据相关情形提供协助。
(十)如您在所在国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涉及刑事案件或突发疾病,领事官员可以应您的要求,提供当地法律服务、翻译和医疗等机构的名单、联系方式供您参考选用。
(十一)如您遗失或因故未持有有效旅行证件,领事官员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您签发相应的旅行证件。
参考资料
领事常识.中国领事服务网.
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亚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1 14:16
目录
概述
定义
应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