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元录事开元所居
唐朝刘长卿诗作
《题元录事开元所居》的作者是刘长卿,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47卷第57首。刘长卿,字文房,唐代诗人。
作品介绍
《题元录事开元所居》的作者是刘长卿,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47卷第57首。
原文
幽居萝薜情,高卧纪纲行。
鸟散秋鹰下,人闲春草生。
冒风归野寺,收印出山城。
今日新安郡,因君水更清。
注释
①开元:开元寺。这里指的是睦州开元寺。元录事:当为睦州录事。
②萝薜:屈原《九歌·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披薜荔兮带女萝。”
③高卧:汉汲黯为东海太守,诸事委群吏,不事苛细,高卧而郡大治。见《汉书·汲黯传》。纪纲行:唐州录事以纠察为职。《六帖》:“录事名纠司”。
④古时以鹰隼喻御史,州录事司纠察,职与御史相似。
⑤风:全诗校:“一作岚。”
⑥新安郡:唐象州称新安郡。此处指睦州,用古称。
作者介绍
刘长卿 (709~786),字文房,唐代诗人。宣城(今属安徽)人。以五言律诗擅长,唐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1月~756年7月)进士。唐肃宗至德年间(公元756年7月~758年2月)任监察御史、长洲县尉,贬岭南巴尉,后返,旅居江浙。后来唐代宗任命他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被诬再贬睦州司马。他生平坎坷,有一部分感伤身世之作,但也反映了安史乱后中原一带荒凉凋敝的景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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