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道宗上人十韵
白居易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
《题道宗上人十韵》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
作品原文
序:普济寺律大德宗上人法堂中,有故相国郑司徒、归尚书、陆刑部、元少尹及今吏部郑相、中书韦相、钱左丞诗,览其题,皆与上人唱酬;阅其人,皆朝贤;省其文,皆义语,予始知上人之文,为义作、为法作、为方便智作、为解脱性作,不为诗而作也。知上人者云尔,恐不知上人者,谓为护国、法振、灵一、皎然之徒与,故予题二十句以解之。
如来说偈赞,菩萨著论议。是故宗律师,以诗为佛事。
一音无差别,四句有诠次。欲使第一流,皆知不二义。
精洁沾戒体,闲淡藏禅味。从容恣语言,缥缈离文字。
旁延邦国彦,上达王公贵。先以诗句牵,后令入佛智。
人多爱师句,我独知师意。不似休上人,空多碧云思。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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