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廷榘(1519—1611年)字范卿,号陋巷生、赘翁、桃源渔人,永春始安里(今永春县石鼓镇桃场村)人,明代诗人和书法家,是永春历史上有名的
乡贤,后人把他奉祀在乡贤祠(永春
魁星岩大殿后),并尊称他为“桃陵先生”。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被举为岁贡,出任
九江通判。公余即会友赋诗,游览匡庐、彭蠡的风景名胜,人以白居易比之。屡承办郡县之事,所办案件均公正廉明。当时有兵与民冲突,当权者要加罪于民以媚兵,廷榘坚持不可,三次上报均遭驳回,忤上司的主意,遂被贬至大宁都司断事。赴任时,只带一仆人,一住五年,每日以读书写字自娱。后调任岷王府长史,辅导匡正,深得岷王的器重。年70余,辞官告归,纵游蓟燕吴越间,栖虎丘,泛西湖,登天目,所过皆留诗纪胜,海内名硕士大多与他有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