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硕士
硕士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是与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2005年1月2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
简介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国风景园林事业发展的需要,2005年1月2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简称MLA。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培养应用性、复合型专门人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当的人文素养,具备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能力。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定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
学位名称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可译为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简称MLA。
此名称可以与国际上通行的“Landscape Architecture”在概念与内涵上实现对接。
学位内涵
风景园林学科是一门保持和创造人及其活动与周围的自然世界和谐关系的艺术和科学,核心是社会、生态与艺术三位一体,主要特征是规划设计、生物生态与人文社会并重。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任务是培养协调人居环境中的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建设与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风景园林文化的专门人才。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是围绕以自然素材为主的空间环境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培养应用性人才,以“注册风景园林师”为职业背景。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围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人居环境、园林城市、大地景物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等领域服务,主要包括:
(1) 园林植物(观赏树木、花卉、草坪)应用;
(2) 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3) 风景资源(文化与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的规划、保护、建设与管理;
(5) 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6) 生态区域(绿色廊道、防护林网、大地绿化、生态示范区等)规划设计、建设;
(7) 古典园林的规划设计、建设、保护与管理。
城市规划----城镇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城市规划是城镇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性规划,是建筑和风景园林建设的前提。
建筑----既表示营建活动,也表示这种活动的结果——建筑物,也是某个时期、某种风格建筑物及其所体现的技术和艺术的总称。
风景园林----以植物学、农学、气候学、土木建筑工程和社会学、美学、文学艺术为基础,涉及生态学、环境科学、地理、水文乃至航空遥感、卫星定位等多个领域。
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战略,城市规划最终要落实到物质建设上,形成供人们生活和工作的体形环境,亦即建筑、风景园林等城市符号上。建筑和风景园林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美的、生态平衡的人类生活境域需要三个学科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创造。
从专业学位的角度区分,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是围绕以人工素材为主的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培养应用性人才,以“注册建筑师”为职业背景;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以“注册风景园林师”为职业背景,分别不同的任务,有利于三方面协调发展。
学位规格
1、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培养硕士层次的应用性、复合型专门人才。
2、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主干课程包括:
景观生态学、中外园林史、设计方法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园林植物生态学、园林植物科学与技术、风景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区规划原理、城市绿地规划原理、园林美学、园林艺术、地形地貌学等。
3、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与其他专业学位一样具有应用性强、综合性强、技术性强、适应性强等特点,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
(1) 了解我国及国际风景园林理论与实践的前沿与发展动态;掌握园林植物应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生态区域规划与设计基本理论;
(2) 掌握园林植物应用(栽培、繁育、养护管理及应用)、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各类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与规划、森林公园保护与规划、生态区域规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 具备综合运用国内外先进文化和艺术原理、设计理论和植物材料进行规划设计的能力;
(4) 熟悉我国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森林与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掌握和应用风景园林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施工监理。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快速发展对风景园林事业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大量而迫切的需要,改变风景园林事业相关学位类型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尽快在我国设立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课程设置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按照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并结合用人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体系应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和一定的前瞻性。课程内容应反映艺术与科技的有机结合,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体现风景园林事业国内外的最新成果和进展。
必修课程
(不低于14学分)
1、政治理论(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2~3学分)
4、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2~4学分)
5、植物应用与技术(2~3学分)
6、生态学专题(2~3学分)
选修课程
(不少于4类课程)
1、风景资源管理类课程
2、园林植物类课程
3、风景园林工程技术类课程
4、园林文化与艺术类课程
5、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类课程
6、旅游类课程
必修环节
1、风景园林专业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开题报告
3、中期考核
培养制度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与用人部门合作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由学位授予单位相关学科和风景园林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需有来自风景园林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论文要求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当是风景园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具有明确的风景园林背景和应用价值,应有先进性、难度及必要的工作量。学位论文(设计)必须由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者独立完成,能体现其综合应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当是风景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设计)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三)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应有不少于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无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试科目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1、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2、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考生。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工作须于2012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招生院校
截止2019年6月,全国共有风景园林硕士招生单位79所。其中,985工程大学14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除此之外,另有211工程大学13所:北京林业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6 10:25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