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
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加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
期货保证金。
交易者在
持仓过程中,会因
市场行情不断变化而产生浮盈亏(
结算价与
成交价之差),因而
保证金帐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利将增加
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帐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
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
持仓量×
保证金比率×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使
保证金帐户的余额≥
结算价×持仓量×保证金比率,否则在下一
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机构有权实施
强行平仓。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
追加保证金。仍按上例,假设客户以 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0吨大豆后的第三天,大豆结算价下跌至2600元/吨。由于价格下跌,客户的浮动亏损为5000元,客户
保证金账户余额为 1750元,由于这一余额小于
维持保证金,客户需将保证金补足至6750元,需补足的保证金5000元就是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