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指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度和信誉度量化评价和分级,确定监管重点,对高风险、低信誉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的科学监管模式。
近年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责任分担”食品卫生安全理念,强调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并认为企业自律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根本措施之一。并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2002年卫生部根据“责任分担”理念,出台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意在按照公平、透明、效率的原则,建立的一套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体系。量化分级管理正是强化了企业的责任,它运用危险性评估原则(确定有关食品的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或把风险减到最低)对企业进行分级和信誉度分级,根据卫监督发[2007]298号文件,量化等级分A、B、C三个等级,按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并对有关卫生水平情况进行公示。
企业风险性水平和信誉度决定食品卫生水平,分级管理充分考虑了企业自身的因素,对达到良好等级的企业实行以自身管理为主的方式,卫生行政部门将集中卫生监督资源,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004年对所有学校及托幼园所食堂必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同时要启动餐饮行业和重点食品,如米、面、饮用水等行业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2006年底前,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