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和责任。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减少食源性疾病、强化食品安全体系方面不断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
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
风险交流构成的风险分析理论与实践上得到广泛认同和应用。中国于2009年6月正式实施《
食品安全法》,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国家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并发布实施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同时,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也正在建立。陈部长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多数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广,区域发展不平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基础还较薄弱。中国愿与各国一起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做出更大努力,也愿意在构建食品安全交流平台上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截至2020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954个,2020年对28大类10.4万份样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在74934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2020年全国报告7073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病37454人,死亡1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