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实施目的
保障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和责任。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减少食源性疾病、强化食品安全体系方面不断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构成的风险分析理论与实践上得到广泛认同和应用。中国于2009年6月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并发布实施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同时,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也正在建立。陈部长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多数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广,区域发展不平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基础还较薄弱。中国愿与各国一起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做出更大努力,也愿意在构建食品安全交流平台上发挥积极作用。
实施现状
我国已经于2010年初通过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一次进行了法律界定与约束。
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截至2020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954个,2020年对28大类10.4万份样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在74934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2020年全国报告7073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病37454人,死亡143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2 11:51
目录
概述
实施目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