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合作共同体是以
首都师范大学为领导,以
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具体负责行使策划与组织学术交流、协调与提供专业支持等职能,由各有关附属学校自发组织的集团性的学术合作团体。
该合作共同体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会下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二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聘请顾问若干名;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行使理事会职权,副理事长配合具体负责合作体各成员单位的召集、联系等日常工作。首届理事会理事长由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分别由广西碧园集团董事长和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校长担任。其他各校安排一名领导担任理事会理事。聘请杨学礼校长为合作体终身顾问。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撰写合作共同体年度工作总结及年会会议纪要;收集整理合作共同体及会员单位工作动态,并及时发布;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合作体的项目合作工作;利用和整合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办学资源,开发、推广适应各单位发展需要的合作项目。
在首都师范大学的领导和
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的具体指导下,拟定合作共同体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预算;根据需要修改合作共同体章程;确定年会内容,邀请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会议;安排专门机构监督各项经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协调各单位的工作以及权益;召集理事会对有关工作文件进行审定及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