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合作共同体
学术合作团体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合作共同体是以首都师范大学为领导,以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具体负责行使策划与组织学术交流、协调与提供专业支持等职能,由各有关附属学校自发组织的集团性的学术合作团体。
组织机构
该合作共同体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会下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二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聘请顾问若干名;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行使理事会职权,副理事长配合具体负责合作体各成员单位的召集、联系等日常工作。首届理事会理事长由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分别由广西碧园集团董事长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校长担任。其他各校安排一名领导担任理事会理事。聘请杨学礼校长为合作体终身顾问。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首届秘书长由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长担任。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撰写合作共同体年度工作总结及年会会议纪要;收集整理合作共同体及会员单位工作动态,并及时发布;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合作体的项目合作工作;利用和整合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办学资源,开发、推广适应各单位发展需要的合作项目。
理事会秘书长实行轮值制,每五年轮换一次。轮值期满,向下一届轮值的秘书长移交工作。
合作共同体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原则由各成员单位轮流承办。年会上除了完成由理事会提出的年会会议主题和其他相关工作以外,还需确定下届年会的时间、地点和年会主题。
该合作共同体采取会员制。首师大各附属中学为首批会员单位。其他兄弟学校提出申请,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经合作体年会与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可成为该合作体会员单位。
主要任务
在首都师范大学的领导和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的具体指导下,拟定合作共同体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预算;根据需要修改合作共同体章程;确定年会内容,邀请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会议;安排专门机构监督各项经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协调各单位的工作以及权益;召集理事会对有关工作文件进行审定及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
成员名单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山阴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东平学校
参考资料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合作共同体章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合作共同体.
合作共同体会员.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合作共同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6 13:34
目录
概述
组织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