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径是1984年市政府公布为张家港市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公布时间:1984年市政府公布为张家港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情况:在公元前五世纪,吴王夫差开了文武官员赴黄池会盟,沿江北上,路过香山,看到山上花草很盛,因此,停船下来,命西施同一群宫女上山采花,后为纪念这事,取名采香径。山路曲曲弯弯,两旁野花盛开,浓荫遮日,人走入其中,香气扑鼻,半山云雾缭绕,特别是在夕阳西下时,如入仙境,甚为美丽,曾有“瑶草唐花斗异芬芳,美人采霞一路香”之句。路还在,但无花草。
保护范围:南坡山脚向上延伸300米至采香径碑,宽5米。
保护机构:金港镇文广中心。
保护标志:1986年竖碑。
② 读作:xiang jing
意思:古香古色的小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