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旅游科负责的政策范畴,包括香港对外商贸关系、促进外来投资、保护知识产权、为工商业提供支援、旅游、保障消费者权益及促进竞争。通讯及科技科负责的政策范畴,包括广播、电影、电讯业发展、创新科技及淫亵和不雅物品管制。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负责制定资讯科技的政策和策略,以及推行相关的计划和措施。除上述的政策事宜外,本局并同时负责监督辖下十个部门的运作,包括投资推广署、知识产权署、工业贸易署、香港天文台、香港邮政、创新科技署、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香港电台、电讯管理局及驻海外的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