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鹤山同乡会为该会立意在于“团结侨港鹤邑商众,策进业务,使议集憩息有所,进而沟通乡谊,造福桑梓,解纷排难,救灾恤贫。”初设会址于松秀西街,后迁西营盘发兴街,继购永久会所于皇后大道西。1961年春,又建八层新会所于湾仔庄士敦道50号。该会内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下设总务部、财务部、宣传部、交际部、康乐部、学务部、乡事联络组等。正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出,下属各部正副部长由理事长提名通过产生。监事会下设审核部。正副监事长由监事会选出,审核部正副部长由监事长提名介绍产生。理监事会人选为义务之职,两年一任(届),可连选连任。自成立迄今,已81年,历经27届,会务兴隆,对香港社会、对家乡对祖国贡献良多。抗战期间组织医疗队回鹤山服务;置地建坟场,为乡亲服务;建造沙岭鹤山先友义冢;创办
香港鹤山学校,立奖励学,培育鹤山籍会员子弟;为邑内及华东、华南、长江等多次水患组织赈灾以及发动乡亲为家乡捐资办福利,投资办实业,为香港回归祖国作贡献等等,不一而足。1967年11月22日,香港税务局以“属不牟利慈善公益社团”,批准鹤山同乡会为“免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