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卫光,男,汉族,1962年10月生,浙江绍兴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曾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讲师,宁波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宁波市委政研室调研三处副处长、处长,宁波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市青联副主席(兼),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5年11月,任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08年03月,任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委书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1年11月,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正局长级)。
2012年02月,任浙江省宁波市副市长。
2013年05月,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
2015年04月,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北仑区委书记,宁波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大榭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梅山保税港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10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6年11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7年04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年02月,任浙江省绍兴市委书记。
2022年01月,任浙江省杭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四届浙江省委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3月28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大会选举, 马卫光当选为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