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培华,男,汉族,1949年8月生,江苏溧阳人,日本京都工芸纤维大学研究生院无机化学专业毕业,博士,1968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员。
人物履历
1968.08-1970.11,西北冶金地质勘探八队工人;
1970.12-1973.06,青海山川机床铸造厂工人;
1973.06-1976.12,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系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学习;
1976.12-1986.06,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研习员;
1986.06-1990.12,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其间1986.01-1988.04日本国理化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1989.03-1992.12日本京都工芸纤维大学理学博士);
1990.12-1991.07,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
1991.07-1995.06,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1995.06-1998.06,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
1998.06-1999.05,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其中1995.10-1996.04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激光医学研究所客座教授,1997-199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化工系客座教授);
1999.05-1999.06,青海省省长助理、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1999.06-1999.09,青海省省长助理、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
1999.09-2002.06,青海省副省长、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
2002.06-2002.12,青海省副省长、民建青海省委主委、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所长;
2002.12-2003.11,青海省副省长、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所长、民建中央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3.11-2007.03,民建中央副主席、青海省副省长、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7.03-2008.03,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常务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03-2008.10,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10-2008.11,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11-2009.08,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2009.08-2013.03,十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中华职教社副理事长;
2013.03-2016.12,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2016.12-2017.12,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2017.12-,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
担任职务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科研成果
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分离科学与技术、无机材料科学与技术、激光化学领域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50多篇,被SCI收录。
获授权发明专利16项。主持完成国家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青海盐湖提锂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我国盐湖锂盐产业,成果获青海省重大科技贡献奖。完成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3项,国家863项目1项,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2项,青海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2项。
曾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青海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九·五”国家科技重点攻关优秀奖、“十·五”国家科技重点攻关优秀奖。1992年被授予“中国科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