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有礼,男,汉族,1948年9月生,广东广州人,生于中国
澳门。
马万祺之子。
曾任香港中国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经理、澳门大生建筑置业公司经理、澳门筷子基街坊会会长、澳门中国国货公司、中国土特产公司副董事长、
三阳建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建筑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澳门泊车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长、新三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澳门中华总商会常务会董、
镜湖医院慈善会常务董事。
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委员会副主任,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中华总商会常务会董、澳门
明德慈善基金会会长、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澳门泊车管理公司董事长、澳门
中国国货公司董事长、
中国土特产公司董事长,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成员、
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理事长、澳门广州地区联谊会会长。
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
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推委会委员及澳门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2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选举马有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2021年3月8日, 马有礼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视频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澳门各界充分认识到,必须用好“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把握国内国际双循环机遇,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