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经济
马来西亚农业、采矿业、制造业等发展的经济
马来西亚的主要产业为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服务业。马来西亚的重点产业为服务业。马来西亚经济是指新兴工业化国家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概况,该国为面向市场经济的开放型经济体[10][11],丰富的石油产量为其经济启动工业化提供支持。
概况
基本情况
上世纪70年代前,马来西亚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依赖初级产品出口。70年代以来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行出口导向型经济电子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
1965年,马来西亚提出首份马来西亚计划(简称:大马计划),该计划以5年为一个阶段,对各方面包括其经济设下一个发展进步指标,进而使用集中投资在圈定领域来推动国家发展的模式,力图在5年内达到计划设定的指标。
1970年起,马来西亚实施马来族原住民优先的“新经济政策(New Economy Policy,NEP)”,旨在实现消除贫困、重组社会的目标。
1987年起,经济连续10年保持8%以上的高速增长。
1991年,马来西亚推出“国家发展政策(National Development Policy,NDP)”。另外,同年还提出“2020宏愿”的“国家宏愿政策(National Vision Policy,NVP)”,旨在于2020年将马来西亚建成发达国家。重视发展高科技,启动了“多媒体超级走廊”、“生物谷”等项目。
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出现负增长。政府采取稳定汇率、重组银行企业债务扩大内需和出口等政策,经济逐步恢复并保持中速增长。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马来西亚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出口下降,马来西亚政府为应对危机相继推出70亿林吉特和600亿林吉特刺激经济措施。
2009年,马来西亚采取了多项刺激其经济和内需增长的措施,其经济逐步摆脱了金融危机影响,企稳回升势头明显。
2010年,马来西亚通过经济转型计划(ETP),提出“新经济模式(New Economic Model,NEM)”。
2015年,马来西亚政府公布第十一个马来西亚计划(Eleventh Malaysian Plan,2016-2020),主题是“以人为本的成长”,拟通过提高生产力、创新领域、扩大中产阶级人口、发展技能教育培训、发展绿色科技、投资有竞争力的城市等六大策略出发,增加国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培养具备先进国思维的国民。
2016年马来西亚提出“2050国家转型计划(TN50)”,为马来西亚2020—2050年发展规划前景。
经济特区
经济数据
产业结构
2018年,马来西亚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在GDP中所占比例分别是7.8%、7.9%、23.0%、4.5%和55.5%。
生产总值
2018年,马来西亚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2298亿马币(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人均GDP约为37974马币。
国家收支
2017年,马来西亚联邦政府财政收入2204亿马币,支出2607亿马币,财政赤字403亿马币。
对外贸易
2017年,马来西亚投资总额为3421.9亿马币;消费总额9130.7亿马币;出口总额为9354.9亿马币,主要出口市场为新加坡、中国、美国,主要进口来源国为中国、新加坡、美国。
其他数据
国际储备】截至2018年底,马来西亚外汇储备1014亿美元。
【外国资本】 大力吸引外资。主要外资来源地为日本、欧盟、新加坡、中国、韩国和美国。2017年,马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约410亿林吉特
通货膨胀率】2018年马来西亚通货膨胀率为1%。
【全国失业率】2018年马来西亚全国失业率为3.3%。
主权信用评级】截至2017年12月6日,国际评级机构标普对马来西亚主权信用评级为“A-”,展望为稳定。截至2018年2月20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对马来西亚主权信用评级为“A3”,展望为稳定。截至2018年5月11日,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对马来西亚主权信用评级为“A-”,展望为稳定。
产业发展
农业
马来西亚农业产品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油棕橡胶、水稻、蔬菜、可可椰子、胡椒等,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在其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马来西亚是世界上第二大棕油及相关制品生产国、全球第三大天然橡胶生产国和出口国、第一大橡胶手套、橡胶导管及乳胶线出口国及第五大橡胶消费国。
2018年,马来西亚农业产值为955.5亿马币,同比下降0.4%,占GDP的7.8%。马来西亚农产品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棕榈油、橡胶、可可、稻米、胡椒、烟草、菠萝、茶叶等。马来西亚棕榈油委员会数据显示,2017年,马来西亚油棕种植面积为581万公顷,同比增长1.3%;原棕油产量为1992万吨,同比增长15%。截至2016年底,棕油储量为166.7万吨,同比减少36.7%。马来西亚棕油产量和出口量都仅次于印尼,为世界第二大生产国和出口国。马来西亚橡胶委员会数据显示,2017年天然橡胶产量为74万吨,进口量为109.5万吨,其中40.3%来自于泰国;出口119.4万吨,其中73.3%出口到中国。
采矿业
马来西亚石油、天然气、锡等自然资源储量丰富,其采矿业以开采石油、天然气为主。
2018年,马来西亚采矿业产值969.7亿马币,同比下降1.5%,占GDP的7.9%。马来西亚采矿业以开采石油、天然气为主。2015年,马来西亚日产原油69.3万桶,出口额达261亿马币;全年天然气开采量682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出口2510万吨,占天然气出口的95%,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管理及开采主要掌握在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手中,2017年该公司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排名184位,全年营业收入494.8亿美元,实现利润40.9亿美元。
制造业
自马来西亚1957年独立后,制造业以利用本国资源发展加工制造业为主,随着电子、石油、机械、钢铁、化工及汽车制造等行业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初级产品加工业地位逐步下降,制造业成为其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2018年,马来西亚制造业产值为2833.4亿马币,同比增长5.0%,占GDP的23.0%。制造业是马来西亚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主要产业部门包括电子、石油、机械、钢铁、化工及汽车制造等行业。
建筑业
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工程等项目的增多,推动了马来西亚建筑业的发展。
2018年,马来西亚建筑业产值558.4亿马币,同比增长4.2%,占GDP的4.5%。
服务业
为促进经济多元化增长,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马来西亚积极鼓励服务业发展,服务业逐渐成为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吸收超过50%的就业人口
2018年,马来西亚服务业产值为6830.8亿马币,同比增长6.8%,占GDP的55.5%。服务业是马来西亚经济中最大的产业部门,吸收就业人数占马来西亚雇用员工总数的60.3%。其中,旅游业是服务业的重要部门之一。2018年,马来西亚吸引游客2583万人次,主要来自新加坡(1061.5万人次)、印尼(327.7万人次)、中国(294.4万人次)、泰国(191.4万人次)、文莱(138.2万人次)、和韩国(61.7万人次)。
双边贸易
保护协定
1988年11月21日,中国和马来西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征税协定
1985年11月23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协定于198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其他协定
中马两国经贸关系由来已久。除上述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外,近年来,两国政府先后签署了《海运协定》、《贸易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资讯谅解备忘录》、《科学工艺合作协定》、《体育协定》、《教育谅解备忘录》等10余项合作协议。
1999年5月31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迈向21世纪全方位合作的框架文件》。
2000年4月12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就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协议》。
2009年2月8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2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该协议,有效期三年。
2009年6月3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部分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
2012年6月15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马中关丹产业园合作的协定》。
2013年10月4日,中马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13-2017年)》。
2015年11月23日,中马双方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马经贸投资发展的合作计划》。
2015年11月23日,中马双方签署了《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协定》。
2015年11月23日,中马双方签署了《关于政府市场主体准入和商标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5年11月23日,中马双方签署了《马来西亚输华棕搁油质量安全的谅解备忘录》。
其他政策
2005年7月《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正式实行,至2007年1月,中国和东盟6个成员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文莱)的60%的商品关税降至5%以下;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绝大多数产品正常关税降为零。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一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4轮谈判,2015年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分别代表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参考资料
马来西亚投资法律指南(6).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17-11-30
马来西亚国家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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