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芳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马玉芳,女,回族,1962年2月出生,宁夏固原人,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宁夏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宁夏党校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82.09—1985.07 固原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5.12 彭阳县文教科工作 ;
1985.12—1987.02 彭阳县团委工作;
1987.02—1988.08 彭阳县团委科员;
1988.08—1994.09 彭阳县妇联副主席(其间:1988.09—1990.09宁夏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4.09—1996.02 彭阳县文化局党支部书记;
1996.02—2002.09 彭阳县副县长;
2002.09—2004.12 固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04.12—2007.12 固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2007.12—2008.06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06—2015.12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2015.12—2016.11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2016.11—2016.12 固原市政协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2016.12—2021.11 固原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1.11—2021.12 固原市政协主席;
2022.1—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
职务任免
2022年1月22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马玉芳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2年1月22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马玉芳同志任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7年3月6日中午、晚上,马玉芳在固原某宾馆两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消费3262元。2017年3月28日晚,马玉芳在固原某酒店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消费3033元。马玉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参考资料
马玉芳.固原市人民政府.
领导之窗.固原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23 15:51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