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
马鞍山市政府部门
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处级单位,负责马鞍山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马鞍山市盐业有限公司是经皖盐资产〔2010〕128号同意,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法人独资公司,主营加碘食盐、多品种营养盐、工业盐、农牧渔业用盐及非食用生活用盐,兼营日用品及副食品,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马鞍山盐业
安徽省马鞍山市盐业有限公司(盐务管理局)马鞍山市葛阳西路站东、当涂营销中心位于姑孰镇西苑路3号;注册资本为309.6万元,截止2009年底,公司总资产1568万元、净资产1406万元;现有在职职工58人,中层干部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7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23人。
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993万元,实现利润230万元,全年食盐购进计划10000吨,实际完成11194吨,完成年计划的 112%;全年食盐销售计划10000吨,实际完成11029吨,完成年计划的110%,实际人均创利3.95万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盐政科;
直属单位
下属马鞍山营销中心(内设客户一部暨盐政科、客户二部)、当涂县营销中心(内设后勤部、客户一部、盐政科、客户二部)。
直属含山县盐务管理局(含山县盐业公司)、和县盐务管理局(和县盐业公司)、当涂县盐务管理局(挂牌)。
领导班子
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安徽省马鞍山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委书记:孙家伦。
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马安徽省马鞍山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王本琴。
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马安徽省马鞍山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俞在玉。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1 10:47
目录
概述
马鞍山盐业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