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20年代,
伍德沃斯(S.Woodworth,1869—1962)提出了行为因果机制的驱力概念,以代替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曾一度占统治地位的
本能理论。所谓驱力是指个体由生理需要(如食物的需要、性的需要、逃避痛苦的需要)所引起的一种紧张状态。
让驱力理论得以大力推广的是
赫尔(C.L.Hull),他认为,机体的需要产生内驱力。内驱力激起有机体的行为。内驱力是一种中间变量,其力量大小可以根据需要持续时间的长短、引起行为的强度或能量消耗从经验上加以确定。在赫尔的理论中,内驱力主要有两种:原始性内驱力和继发性内驱力。原始性内驱力同生物性需要状态相联系,并与有机体的生存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内驱力产生于机体组织的需要,如饥、渴、呼吸、睡眠、性交、回避痛苦等。继发性内驱力是对情境或者环境中的其他刺激而言,这种情境会随着原始性内驱力的降低而产生作用,成为个体的另一种内驱力。
例如,缺少食物(需要)会产生饿(驱力),它推动个体去寻找食物并产生进食的行为,进而驱力就会降低直至消失。赫尔强调经验和学习在驱力形成中的作用,认为学习对机体适应环境有重要的意义,而人的行为主要是由习惯支配的。因此,产生某种行为的反应潜能(P)等于内驱力(D)和习惯强度(H)的乘积,可用下列公式来表示:
驱力理论看到了行为的内在动力的作用,相对于本能论来说,应该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是,驱力理论并不能解释人类所有的行为,这种内在的动力(生理驱力)仍不能构成动机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