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增驾
驾驶执照考试类型
驾照增驾是指在已经持有一种类型驾驶证的情况下,申请增加其他类型车辆驾驶资格的过程。‌
增驾事宜
驾照增驾必须要有想要在那里增驾的本地户口,而且驾照发证机关也得是当地的关系。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和本地驾证关系的话,不予办理,得转关系。所有种类的驾驶证都需实习期满才可增驾。
解析
公安部对人民网“部委领导留言板”的网民留言进行了集中回复。面对网民关于驾驶证“按规定C1可以增B1,可是我们这么大城市却办不了”的疑问。
公安部此次共回复了网民的2个问题,这已是其第19次公开回复人民网网民留言。从2009年年底开始,公安部每月集中回复人民网网民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的问题。网民的80多个问题得到回复。
公安部回复全文:
1、关于驾驶证增驾问题
孟部长您好:《驾驶证管理办法》不够科学,不够人性。我是2004年部队转业司机,2005年回地方换证。当时驾驶证每年都要年检,收费很高,换证还要交考试费。考虑当时不开大车,我自愿选择了不考试降为C1。我想开大车,按规定C1可以增B1,可是我们铁岭这么大城市却办不了?另外:以前的C证可以自动升B1,现在的C1为什么不能自动升B1。我感觉降级后通过考试可以恢复原级更人性!请部长有时间关注一下我的呼声。谢谢!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身体条件符合驾驶中型客车的规定要求,年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C1资格三年以上,并在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的驾驶人,可以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B1。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经考试合格后,公安机关将予以核发准驾车型为中型客车的驾驶证。经我们核实,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可以受理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业务,有关业务问题可咨询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另外,网民提到C证换B1证问题,是因为2004年公安部为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对驾驶证准驾车型重新进行了划分,将原C类的准驾车型细化为B1、C1、C2共3类准驾车型,因此允许持原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自主选择换领准驾车型为B1、C1或C2的驾驶证。
2、关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收费问题
60岁以上的人驾驶车辆,每年须交验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是不是要交费?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并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的证明。群众可自主选择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核定。
办理须知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相关规定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六)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取得该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一年内累计居留九十日以上的,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二年以上。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临时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至一年。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翻译机构出具或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
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属于内地居民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问题解答
问:办理完增驾手续后,驾驶证的有效期及记分周期是否会发生变化?
答:增加准驾车型并且取得新驾驶证后,驾驶证的有效期不会重新计算,另外记分周期始终以原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起始。需要注意的是,在增驾后的实习期内,如果驾驶证有记满12分的记录,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3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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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