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1981年设立奖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简称骏马奖)于1981年创立,每四年评选一次,是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级文学奖,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列为中国作家协会四大全国性文学奖项。
基本信息
奖项名称: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骏马奖
创办时间:1981
简介
骏马奖是由中国作协和家民委共同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自1981年创立以来,已连续评选7届,对推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鼓励优秀民族作家作品产生良好效果。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骏马奖”,是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级文学奖。这一奖项的设立,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大团,体现了各民族文学交流互补,共同繁荣的盛世气象,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祖国的统一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七届获奖作品是从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1个民族、263位作家的266部作品中脱颖而出的,它们被评委会认为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代表作。评委会副主任、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吉狄马加介绍说,从这些获奖作品、作家可以看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特别是获奖的55部作品中有22部是用少数民族语言直接创作的,不仅展示出各民族语言文化的极大魅力,更说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同民族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