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宏,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河北石家庄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
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历任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事员、科员;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科员(股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科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副主任科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审理科科长;
2006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2010年1月任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4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处长;
2017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处长兼任中共二连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挂职);
201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处长;
2020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2020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2021年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
2021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2023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信息中心,联系注册税务师协会。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