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水,男,汉族,1963年8月生,河北藁城人,1985年7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新疆大学法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1.09,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5.08,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2.01,新疆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4.01,新疆大学团委书记(副处级)(其间:1995.10—1997.11挂职任温宿县委副书记)
1997.12,新疆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
1998.09,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其间:1998.03—2000.03新疆大学法学院国际共运与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12,伊吾县委书记(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县市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5.12,哈密地区党员先进性教育指导组工作
2006.11,哈密地区行署副专员、哈密地委副秘书长
2007.02,哈密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
2007.04,哈密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哈密地区工商联合会(地区商会)会长(2003.03—2008.03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2.02,新疆农业大学党委常委
2012.03,新疆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其间:2012.03至2012.07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2016.01,新疆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其间:2015.03—2016.02自治区“访惠聚”新疆农业大学驻阿瓦提县拜什艾日克镇总领队、索克满村工作组组长)
2016.12,新疆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
2017.03,新疆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8月4日下午,新疆医科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医科大学主要领导的任免职决定:高发水同志不再担任新疆医科大学党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