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林,字才卿,亳州蒙城县(今安徽省蒙城县)人。北宋外戚,
宋英宗高皇后的弟弟。
高士林,
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
内殿崇班、
殿直。姐夫宋
英宗曾亲书“谨守法律”四字赐与高士林,教诲说“能做到这四个字,就能成为好官”。宋英宗多次想提拔高士林,都被高皇后制止。高皇后谢绝说:“高士林能在朝做官,已经是过分的恩典了,怎么好
援照前代推恩
后族的惯例?”
高士林欢喜研究儒学,广泛阅读
四书五经、历代史籍,深明大义,心灵手巧,在扬州监督税收时,曾改良火印技术,使其更简便实用,在其他州郡广泛采用。高士林去世后,追赠德州
刺史。宋神宗时,追封昭德军节度使。宋高宗绍兴初年(1131),追封普安郡王。
高公纪,历任宁州刺史、永州防御史、集庆军留后、枢密副使等职。绍兴初年,追赠新兴郡王。
高士林,字才卿,
宣仁圣烈皇后之弟也,累官内殿崇班、
殿直。宋英宗书“谨守法律”四字诲之曰:“能此则为良吏矣”。每欲进擢,高后屡辞辄止。喜儒学,涉阅经史,通大义,尤有巧智。尝监扬州召伯闸税,木旧用火印,高士林改刃其印文,凿以为识,尤简便,傍郡皆效焉。卒,赠德州
刺史。宋神宗立,加赠昭德军节度使。绍兴初,追封普安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