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科学技术局
高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高密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组织拟订我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我市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统一掌握、管理使用我市及市以上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4、组织制定我市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5、研究拟订我市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我市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审核、报批和管理,参与管理全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农业良种工程等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
7、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8、参与编制市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10、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13、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对各镇(街、区)党政领导落实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4、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高密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马丽红
高密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禚玮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0 08:4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