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高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高密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1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配合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和上级实施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区)及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各镇(街、区)统计工作人员。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上级下拨的统计事业费,管理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局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级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与市司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市统计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值班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公共节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统计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等工作,承办协管各镇(街、区)统计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承担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研究拟订全市统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集中行使统计领域行政处罚权。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三)统计执法监督科(挂市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牌子)。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配合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等。
(四)综合统计科。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发布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局统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年鉴、史志编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资产负债核算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五)工业能源统计科(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牌子)。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建立并完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配合各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服务业统计科(挂社会科技统计科牌子)。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电子商务、交通运输、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力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6名。
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邱栋
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张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闫汝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
党组成员、综合科科长:张同森